物业之前叫什么名字?
在过去,并没有现代意义上“物业”这样统一的称呼,在早期城市住房管理阶段,尤其是计划经济时期,城市公有住房的管理主要由政府的房管部门负责,当时这些管理工作更多被称为“房屋管理”,承担这些工作的机构通常是房管所。

房管所的职责主要是对公有房屋进行分配、维修和养护等工作,其管理模式是行政性的,住户向房管所缴纳很低的租金,房管所依靠政府的财政拨款来维持运营和对房屋进行维护。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进,商品房市场逐渐兴起,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对自己开发的楼盘进行售后管理,开始组建自己的管理团队,这一时期,这类管理团队可能被叫做“房屋管理处”“小区管理办公室”等,主要围绕小区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进行管理,保障小区的正常运转。
直到后来,“物业管理”的概念从香港引入内地,并逐渐被广泛接受和应用。“物业”这个词涵盖了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等,“物业管理”也形成了一套相对成熟的体系,包括对物业的维护、保养、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全方位的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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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我们享受的是便捷与舒适并存的现代生活~但别忘了那些陪伴成长的传统印记哦!”